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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学校关于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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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发表时间]:2016-01-22 [浏览次数]:

校内各单位:

按照学校申报2016年国家级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工作通知,结合校内申报初稿完成的实际情况,现对申报时间调整安排如下:

社科类项目(含国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国家艺术基金、国家社科艺术项目)

第一阶段:2016年1月25日前将完整申报书(含活页和电子版)初稿报送科研处,过后不予受理;

第二阶段: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并及时反馈专家意见;

第三阶段:2016年1月26日-2月20日,各单位完成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书的指导、修改工作;

最终上报版报送科研处时间(过后不予受理):

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:2016年2月23日; 

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:2016年2月23日;

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:2016年3月4日;

2016年国家社科艺术类项目:2016年3月10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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